人生禮俗

一、婚嫁
作者:楊浩有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9-06-22    瀏覽:
  就是男女結(jié)婚。過去對婚姻大都講究門當戶對,才貌相當。只要兩家地位、貧富相似,門風和諧,兩個孩子年齡、屬相、相貌、人品基本適宜,就是理想的一對,才能組建起一個和諧家庭。當然也有因誤聽、誤導(dǎo)而使男女婚后關(guān)系惡化、矛盾重重,導(dǎo)致婚姻破裂。正因為婚姻關(guān)系到兩個青年終生的幸福,雙方家庭都十分重視,所以各種講究也就很多,形成了許多的規(guī)矩和禮儀。在曲沃,民國以前的婚嫁禮儀,基本上是沿襲《周禮》中制定的“納采”、“問名”、“納吉”“納征”、“請期”、“親迎”六禮的定規(guī)來進行。民國以后經(jīng)過去縟刪繁,逐步形成為“議婚”、“訂婚”、“成婚”、“婚后”四項儀程。
  1、議婚。男女青年成長到談婚論嫁的年齡時就要開始議婚。民國以前,男女成婚比較早,一般在 15 歲前后,父母便開始張羅著給男孩找媳婦,給女孩找婆家。民國以后到建國前后,年齡有所推遲,一般是男孩十八九歲,女孩十六七歲才開始議婚。議婚有三項程序:
  一是提親,過去在封建思想的長期禁錮下,一直講究“男女授受不親”,人們的思想意識都很封閉保守,男女青年很少見面、談話,更少自由戀愛,所以婚事全靠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。男女婚配,一般都是男家央一親朋好友,或者鄰居中的熱心人來充當媒人,到女方家中去提親。也有女方央媒人的,一般是因為女兒大了,害怕找不下好婆家,所以請媒人早點為女兒瞅個好人家。媒人提親,大都會考慮兩個家庭是否般配。那時的家庭,一般可分為三等。一等是詩書官宦門第,即家中世代為讀書人,或有人在外當官、做事。二等是農(nóng)、工、學(xué)、商門第,即世代為務(wù)農(nóng)、做工、執(zhí)教、經(jīng)商,從事
正當行業(yè)的普通家庭。三等是有從事唱戲、抬轎、理發(fā)、修腳、搓澡,或者有盜竊、行騙、坐監(jiān)等行為的家庭,這樣的家庭一般都視其為“下三濫”,被人鄙視。家庭相對應(yīng)后,也要看男女青年搭配是否適當。首先是年齡適宜,一般為男大女小,相差三五歲上下。其次是屬相搭配,過去對此極為講究,一直有屬相不配為“大相不合”的說法,便不能成婚。對屬相相克曾有這樣的歌謠:“白馬怕金牛、鼠羊不到頭”(即屬馬與屬牛、屬鼠與屬羊不相配);“蛇與猛虎常相斗、豬見猿猴淚常流”(即屬蛇與屬虎、屬豬與屬猴不相配);“金雞不與狗相見、青龍玉兔難為湊”(即屬雞與屬狗、屬龍與屬兔不相配)。屬相合配的有:“子鼠配丑牛、寅虎配亥豬、辰龍配酉雞、巳蛇配申猴、午馬配未羊、卯兔配戌狗。”
  凡門當戶對、年齡相當、屬相合配者,經(jīng)媒人說合后,雙方同意,提親便為成功。當然,這里邊也有門戶不當、屬相不配,但男女雙方同意,或者是男方家庭貧苦,急于找媳婦,在媒人的撮合下,也會同意成婚的。
  二是相親,男女雙方家庭在媒人反復(fù)介紹后,雖然各自有了一些了解,覺得親事可以接受,但耳聞不如目見,為了慎重起見,還需要深入了解,于是便開始相互打聽、實地察看。一般女方打聽男方要多一些,細微一些。女方母親、嫂子、姑姑、姨姨們,會到男家附近多方察看,俗稱“看住窩”。因為女兒要到男家度過一輩子,婚后關(guān)系到女兒終生的幸福,所以對男方家庭情況以及家中成員的為人處事,對未來女婿的人品行為,都要全面、認真地了解。男方也要打聽女方家庭的為人情況,過去一直有“既買果子也端園子”的說法,說的就是了解母親的善惡,便能知道女兒的人品。打聽,一般都是尋找對雙方家庭熟悉的人,進行多方位的側(cè)面了解。作為被打聽的人,往往是多說好話,少添壞話,過去一直有“寧毀十座廟,不拆一家親”的說法。如果因添了壞話,致使兩家婚事不成,便被認為是打了“破咀”,其行為
會受人恥笑。
  雙方打聽完后,雖然還有不少的地方難以滿意,比如男方家房子不寬裕,兄弟們多,家中有病人;女方家大人名聲不太好,姊妹過多等,但在媒人的多方解釋,親友們的出謀劃策中,不利的條件逐漸消除,親事便答應(yīng)下來。
  除了家人打聽外,男女雙方如果沒見過面,也需要互相看一下,主要是看長相、身材是否滿意。過去這樣的相親大都是在暗中進行,雙方不公開,由媒人撮合,或者將男方引入女方村中,互相伺機觀望;或者借逢會、逢集、看戲等機會,讓雙方互相瞅上幾眼。也有雙方約定,但又裝作不認識,只是偶然遇到,若無其事地互相觀望一陣。這樣的見面,雖然無法深入了解,但比起民國以前,男女婚前不能見面,只能在入洞房揭蓋頭后才能看清眉眼的做法,已經(jīng)是進步了許多。雙方見面后相互滿意,便可以開始定婚。
  三是見面,互送定情物。兩個家庭沒了異議,一雙男女也都滿意,便可以進入到議婚的最后一項,舉行見面禮,互送定情物,讓親事初步確定下來。
  這一儀式在很早以前是沒有的,建國以后,黨和國家提倡婚姻自由,反對父母包辦,才有了這尊重男女青年自身愿望的做法。這樣以來,父母給了兒女們自主選擇的機會,如滿意便確定下來,如不滿意便可以隨時退掉。避免了男女雙方因過于生疏,或心生厭惡,導(dǎo)致婚后感情不和,矛盾重重,最后家庭破裂的后果。
  見面的儀式一般由媒人安排,多定在男女兩家的親友家中,也有女方直接到男方家里的。選擇一個三、六、九的好日子,女方由嫂子、姊妹或伙伴們陪伴,一起到預(yù)定的地方。然后找一間避靜的屋子,其他人都離開,只留下一對男女,雙方互相詢問。談話的內(nèi)容沒有限制,多問在哪兒上的學(xué),與誰認識,到過哪些村子,或者游集、趕會的一些趣事趣聞等。時間可長可短。如果說話投機,雙方互相滿意,便可交換事先準備好的禮物,大都為四色禮。一般女方送男方的多為鋼筆、筆記本、毛巾、襯衣等;男方送女方的多為發(fā)卡、圍巾、香皂、外衣等。有錢人家的男子,也有送
戒指、耳環(huán)、手鐲、玉佩等貴重物品的。總之,只要談了話,送了禮,雙方的婚事便初步確定下來。
  2、訂婚 議婚完成后便進入到訂婚儀程,在訂婚期間,有許婚、換帖、往來、過禮四項程序。
  一是許婚,即雙方答應(yīng)婚事,但要舉行一個儀式,即吃“允親飯”。男女雙方家庭,擇定吉日,各自將媒人請到家中,提出一些要求和建議后,招待媒人吃一頓面食,然后互送一些象征性的禮品,表示婚事定下。這一儀式也叫“下定”。
吃“允親飯”一般都是先從女方開始。女方將媒人請到家中,先表示答應(yīng)婚事,再提出一些要求,然后讓媒人吃飯。在曲沃,一般“允親飯”都是臊子面。將搟好切細的白面條煮熟后,澆上由豬肉丁、炸豆腐塊、酥肉塊、馬蓮塊、雞蛋餅、海帶段、菠菜絮等混合做成的臊子,再加上蓮菜、豆芽、鹵雞蛋、豬頭肉等九個小菜碟。吃完“允親飯”就表明女方完全同意婚事,不會再改口。
  女方請過媒人后,男方也要請。媒人來到男方家,說明女方的態(tài)度和要求,男方也要表明態(tài)度,并對女方的要求同媒人進行商榷。隨后也同樣要做一頓臊子面來款待媒人。媒人吃完飯后,男方要準備一些禮品,讓媒人帶到女方家中,稱作“送契”。
  “契”是表示許婚的喜慶物品,東西很細微,但卻有象征意義。如小鏡一對,象征夫妻明凈無瑕;梳子一對,象征男女雙方舒心順意;針兩包,象征貞操純潔;頂針兩個,象征千里姻緣一線牽;紅、藍布料各一塊,象征歡天喜地,有錢人家也有送戒指、手鐲、耳環(huán)的。把這些東西用紅紙逐件包好,用紅包袱裹起來,裹好后不能挽結(jié),用一根紅繩兩頭拴上銅錢,將包袱纏好即可。媒人將這些東西送往女家,稱作“送契袱”,諧音為“送祈福”。
  “契袱”送到女家后,女方也要回贈一些禮品,也取象征意,如:兩包咸鹽,象征有緣千里來相會;兩包土,象征女兒能服水土;兩包炭,象征日子紅火興旺;兩包火柴,象征夫妻二人感情火熱;兩個酵餅,象征婚后小光景會日益發(fā)達;藍色褲子一條,象征祝愿丈夫長命百歲。這些東西同樣也用紅包袱裹好,用紅繩纏緊,交付媒人送往男家,稱作“回契袱”,諧音為“回祈福”。
  允親飯吃過,“契袱”雙方收到,表明男女婚事敲定,不再變卦。
  二是換帖,男女雙方答應(yīng)婚事,不僅是吃“允親飯”,還要互換婚帖?;樘怯?6 開全幅巨紅紙折疊成相等的 4 個頁碼,可以合起也可以展開,最上面的一頁做為封面。男方為女方送的帖,在封面上要寫上“逑吉”二字,并貼上用黃金紙剪下的“囍”字。第二頁起頭要寫上稱呼,因兩家還未成親,故寫“忝眷”二字,不論輩分,只稱兄弟,如女方家長年歲稍大,男方稱呼為“忝眷兄長臺允”,后邊寫明男孩子的姓名,出生年、月、日、時辰和屬相,最后一頁為落款,寫明“忝眷弟某某鞠躬”,注明寫帖時間。
  女方收到帖后,也要回帖,封面寫上“允吉”二字,里邊內(nèi)容與男方所寫基本相同。因民國以后推翻帝制,龍鳳不再為皇帝宮庭專用,市場上有了專賣的婚帖,封面印有龍鳳圖案,所以婚帖也叫做“龍鳳帖”。
  換帖是男女雙方正式簽訂的婚約,過去在沒有實行結(jié)婚證的年代,是社會上公認的訂婚憑證,即使有一家反悔,也要通過官府裁決才能正式廢除。婚帖互換后,從此男女兩家成為姻親,不管誰家有事都要互相往來,女家可向鄰里公開宣布“閨女有家了”,媒人不要再登門提親。男女雙方也可以互相走動,特別是女兒,每到逢年過節(jié),都要到男家去敬拜大人。男家的父母爺奶都要給未過門的媳婦贈送禮品,一般為四季衣服或現(xiàn)金等。
  三是過禮,舊稱“納征”,是男方送與女方的“彩禮”或叫“聘金”。在封建社會里,送“彩禮”一直是買賣婚姻的一個代名詞。一方面是因為女方認為養(yǎng)女一場不能白“貼錢”,應(yīng)索取一部分彩金用做補償;另一方面,因為有錢人家的男子為了娶到漂亮媳婦,不惜用重金作為彩禮,致使女孩身價不斷提高,造成了普通家庭的男孩娶不起媳婦的后果。在曲沃,過去一直流傳著:“娶媳婦蓋廈,經(jīng)過的害怕”、“媳婦到跟前,饑荒(債務(wù))堆成山”、“娶個媳婦脫層皮”等順口溜,這正是對買賣婚姻的注釋。
  建國以前,一般家庭娶媳婦,彩禮要數(shù)百元之多,而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才一二百元,多數(shù)娶媳婦的家庭都要東挪西借。不過那時為婚事借債比較容易,親屬、鄰居都樂意幫忙,慷慨援助。也有的家庭因男孩子多,家境貧寒,借債難以償還,只好因娶不起媳婦而讓男孩終生打光棍。
  建國以后實行了新的婚姻法,廢除了許多舊風俗,其中女方要“彩禮”雖有所限制,但始終未根除,一直延續(xù)下來。直到建國后的五六十年代,過一份大禮一般為二百四十元,心事輕的要半份彩禮,為一百二十元。不過多數(shù)還要求男家必須置一大衣柜、桌椅家具,其余為被褥、衣服等,此外還需一件“離娘衣”。上世紀七八十年代,彩禮數(shù)量日益增高,過一份大禮增加到八百元,半份禮也要四百元。另外還要縫紉機、自行車、手表、錄音機、立柜和大床等,有“三轉(zhuǎn)一提溜、四十八條腿”的說法。
  上世紀九十年代后,過一份大禮上升到 8000—10000 元,除彩電、摩托車、組合柜、電冰箱之外,還必須要有新蓋的房子,另外還要席面錢數(shù)千元。
  過禮多為一次過清,稱作“過大禮”。也有分兩次進行的,第一次叫“過小禮”。因為男方一時將彩禮湊不齊,又怕女方反悔,便采用先過小禮,送上部分聘金的做法。程序是:由男方選定吉日,讓媒人和男方親屬攜禮品送往女方家中。禮品過去一般為銀簪兩對、玉鐲兩對、金戒指一對、喜酒兩瓶、糕點兩盒、紅綢二尺四寸、紅燭四對、禮香兩把、禮金(按全份禮 120 元的一半)60 元等。
  所有禮品都寫在紅帖上,寫法有講究,比如“雞鴨各一對”要寫成“德禽四羽、家鳧四掌”;“鳳梨”要寫成“鳳凰來儀”;“蠟燭”寫成“喜燭雙輝”等。
  第二次過大禮時,男方要把事先說定付與女方的所有彩禮,包括現(xiàn)金、衣物、裝被褥的棉花等全部送于女方。
  過禮完畢后,女方要招待媒人和男方隨行親屬吃頓飯,飯前作為未過門的媳婦,要向男方親屬致謝,男方親屬們都要送上見面禮,一般為 20—50 的一個紅包。另外男方還要送上一條長約 5 米的紅綢布,稱作“合婚綢”。
  過禮結(jié)束,就等著擇吉完婚了,但以后又興起了照相,男女雙方約定時間,在伙伴們的陪同下一起到縣城照相館去照張“訂婚照”,屆時由男方做東,請所有陪同人員一起到飯館吃飯。
  3、成婚。曲沃的婚嫁禮儀是從《周禮》中沿襲而來,在民間長期的傳承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較 為固定而又極為隆重的婚俗慶典活動 。
  婚嫁慶典一般都在一天內(nèi) 舉行,有催妝、朝祖、迎嫁妝、開面、著妝、迎親、上轎、下 轎、拜堂、入洞房十項議程,時間往往是從當天的天不亮就開始,直到深夜才能完成。
  催妝,俗稱“送酒海”。最早是由“擔雞酒”演化而來。“擔雞酒”原為“奠雁”,即用一 根兩頭纏上紅綢布繞成大紅花的竹桿,一頭縛一壺酒,一頭縛一只大雁,央人擔著送往女家,表示女子像大雁一樣貞節(jié),從一而終。后因大雁不能隨時得到,便用公雞來代替。
  至民國年間,酒海逐漸演化為用銅鉛或錫制的酒罐,內(nèi)裝美酒,再加上一個木制的大方盒,內(nèi)裝各類菜肴,央人挑擔送往女家。以后酒海的內(nèi)容不斷豐盛,除了酒菜外,還有發(fā)卡、頭花、香粉、香皂、毛巾、紗巾、化妝品等,也有豬肉、蓮菜、白面等食物,俗稱“頭面盒”。意為,從即日起,新娘已是男家人,應(yīng)著男家妝,吃男家飯,送酒海人也改為騎車或乘車。
  朝祖,即新郎迎親前先要祭拜祖先。民國以前,朝祖是在迎親的前一天傍晚進行。新郎在家長和伴郎的陪同下,在鼓樂伴奏中,打著燈籠,拿上香表供品,提上酒壺,到祖墳去拜祭,并禱告說某某要完婚,請祖先們回家領(lǐng)喜。返回家中后再到上房祖宗牌位前行禮,意為祖宗神靈返家,安好靈位,敬請第二天與合家同喜。
  民國以后,新郎一般都不再去祖墳祭拜,改為于當天一大早在家中進行。儀式有三項,一是由長隨引導(dǎo)在鼓樂伴奏中,于庭院安放天地神位,擺上供品,上香、奠酒,新郎行三跪九叩禮,是為朝拜天地神靈;二是到村中十字街口,新郎行叩拜禮,是為迎喜神;三是到祖宗牌位前上香、奠酒,行叩拜禮,是為朝拜祖宗。  迎嫁妝,即為新郎家迎接女方家長為新娘陪送的各類物品。民國以前,在一般的農(nóng) 村家庭中,女方家長都會為新娘陪送大衣柜一個、柜桌一張、靠背椅兩把,盆架或衣帽架一個,四季衣服若干套,被褥至少兩鋪兩蓋。鞋襪是新娘手藝的展示,
各類繡花鞋襪至少七八雙,甚至十幾雙。除衣物外,還有金耳環(huán)、玉手鐲、銀項圈等金銀首飾,也有穿衣鏡 、梳頭盒、洗臉盆和錫做的油燈臺、尿盆等日用品。財富多的家庭,還會在嫁妝中壓上“富貴錢”,俗稱“填箱禮”,有元寶、銅元、麻錢等,錢數(shù)都為雙數(shù)“四、六、八”,寓意為“四季平安”、“六六大順”、“四平八穩(wěn)”。嫁妝箱內(nèi)有開好的禮單,由新娘的弟弟或侄兒攜帶鑰匙,稱為“壓箱人”。嫁妝到了男家后,“壓箱人”要坐首席,男方要給啟箱錢,“壓箱人”才交出鑰匙,由男方根據(jù)禮單點請嫁妝。
  開面,即為新娘絞臉。新娘出嫁前要將作姑娘時臉頰上的汗毛絞光。開面人一般都要請陰陽先生根據(jù)新娘屬相推算應(yīng)忌諱屬相的人來擔任。除了屬相不悖外,還必須是夫妻雙方健在、兒女雙全的中年婦女,稱為“全福人”。開面時新娘要面向“喜神”方位,以圖大吉大利。除了絞臉還要梳頭,就是將作姑娘時留的辮子梳理后挽成發(fā)髻,用網(wǎng)絡(luò)系于腦后,俗稱“上頭”。從此新娘徹底告別姑娘變成“媳婦”。
  著妝,即新郎和新娘的衣著。新人的衣著都有時代的鮮明特征。民國以前,新郎一般為頭戴瓜皮帽,上插金花,身穿黑緞長袍,外罩馬褂,胸披紅綢挽花,足登黑色布鞋。新娘頭戴鳳冠霞披,身穿大紅蟒袍玉帶,面罩紅綾,足登紅緞繡鞋。民國時,新郎的瓜皮帽改為黑色或咖啡色禮帽,上插金花,身穿中山裝,腳登皮鞋。新娘除鳳冠霞披外,身上不再穿蟒袍玉帶,而改為紅綢旗袍。新娘穿的鞋各地都有特別的講究,在曲沃、侯馬、翼城一帶,鞋上必須繡上十樣果子,以石榴為主,有桃、杏、葡萄、白果、佛手、梔子、桂圓、紅棗,俗稱“石榴花鞋”,或“十果繡鞋”,相傳為晉獻公娘娘齊姜繡制并穿過,所以一直流傳下來。
  迎親,即新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。新郎在家中向親屬鄰友們行完家禮后開始迎親。迎親隊伍很奢華,前邊是炮仗隊、鼓樂隊、鑾駕執(zhí)事隊。所謂鑾駕執(zhí)事是指黃羅傘、日照傘、紅紗宮燈和大紅喜字牌。過去皇帝或娘娘出行時每樣至少要 12 對或 24 對,稱為“全副鑾駕”,而民間只能是每樣一對或兩對,稱為“半副鑾駕”。中間是騎著大紅馬的新郎和與他年齡相仿的伴郎,他們都披紅掛彩,策馬而行。最后是紅圍花轎一乘,由 4 名 轎夫抬著,里邊要坐一名與新娘屬相不悖、胸披十字紅綢的小男孩 ,俗稱“壓轎小”。轎旁有媒人相隨,轎后要跟至少 4 名穿著一新的姑娘,稱為“迎新女”。民國以后,隨著鑾駕執(zhí)事的逐漸消失,代替它的是五色彩旗。整個迎親隊伍多則四五十人,少則二三十人,一路炮火轟鳴,鼓樂喧天,熱鬧非凡。在中途如遇縣官,也要禮讓,允其先行,以示尊重民風民俗,不擾黃道良辰。新郎到了女家后要先茶點,然后行家禮,期間新娘的弟妹 或侄兒要給新郎帽子上插兩朵小紅花,表示祝愿其早日成為狀元郎。行完家禮后要用膳,新郎坐首席,席后新郎要“偷”走一雙筷子和兩個酒杯。傳說“偷”走“泰山”家筷子和酒杯日后會吃不窮、喝不窮。
  上轎,即新娘乘花轎離開娘家。新娘上轎前要先拜祖宗,再給父母及親屬們磕頭辭行,拜完后新娘要和母親相抱痛哭一場,有哭聲越高,婚后日子越興旺的說法。起轎時辰一到,鞭炮轟鳴,鼓樂齊奏,新郎進入閨房,用紅綢布將新娘牽引而出。新娘腳踩大紅氈走出屋門,母親繞轎三圈,父親護送百步,由兄長或同輩親屬在門口將新娘抱上圈椅。新娘的腳不能沾地,因為地為神,不能沖犯。新娘入轎前,新郎要向新娘作三個揖,為“拜喜神”。接著新娘坐在圈椅里 ,讓人抬入花轎內(nèi),再由新娘家的一位婆婆手端酒杯,滿上酒后敬天地路神,再滿一杯讓新娘喝下,接著將糖果布袋交到新娘子中。最后放下轎簾,將一口寶劍和一吊豬肉掛在轎門上,其意為一路驅(qū)趕青龍、白虎,保障平安到家。
  下轎,即新娘迎娶到家。花轎要在離新郎家較近的巷門口落地,男家?guī)兔θ藢⑹孪壤χ夼诘母刹蔹c著,繞轎而行。點炮人邊放邊唱:“穿白的,戴孝的,肚里懷娃沒要的,統(tǒng)統(tǒng)離遠點。”鞭炮放完 ,再由一個 10 歲左右的小孩子端胭脂盤送到轎前,由伴娘接住送入轎內(nèi),為新娘整容。隨后由伴娘傳話,向男方要“下轎錢”,錢給的少了新娘往往會不下轎,所以過去農(nóng)村一直有“花轎到門前,還得一頭老驢錢”的說法。新娘出轎時,新 郎要用紅綢布牽引,再由兩名屬相不悖、兒女雙全的中年婦女攙扶,轎下要鋪紅氈或毛褳口袋 ,新娘懷抱柳斗,內(nèi)裝明鏡和織布實,其意為防“六耗神”而護身,在鼓樂和鞭炮聲中緩步而行。到門口時,新娘要跳草把和馬鞍,寓意為好馬不備雙鞍,好女不嫁二男。在行進中,要有一人手端五谷盒,邊撒邊唱:“天門開、地門開,粒粒五谷撒遍街,一對鴛鴦一對鵝,請出二位扶女婆,掀起轎門簾,露出女天仙,一撒金、二撒銀、三撒新娘走進門,新人跳草把,光景日日發(fā),新人跳門檻,富貴萬萬年”。在笑聲和唱聲中,新娘邊走邊把隨身帶的糖果向四處撒去,圍觀的人們一擁而上,四處哄搶。據(jù)說吃了喜糖,能治牙痛。
  拜堂,即新郎新娘同拜天地,行結(jié)婚典禮,這是婚慶當天最重要的儀程。新郎家張燈結(jié)彩,紅燭炫亮,所有親朋好友、街坊四鄰圍坐滿院,鼓樂伴奏、演唱,喜氣盈門。男家要請身份和地位很高的人來主持婚禮 ,擔任證婚人。院中要布置花堂,主墻幕布上要懸 掛“和合二仙”圖。“和合二仙”被尊為“愛神”,他們手持荷花,寓意“并蒂蓮”;手捧圓盒,寓意“五福臨門”,新郎和新娘向他們行叩拜禮,以此企盼夫婦永結(jié)同心、白頭借老。“和合二仙”圖下放一方桌,中央置一香斗,內(nèi)插三個牌位,一是天地神靈,二是祖宗三代,三是喜神。香斗旁再斜放一帶鉤大秤,上系五色彩線,其意為三媒公證。前邊放一香爐和兩個燭臺。慶典開始,先由新郎父親點燃蠟燭,敬上香火,行三跪九叩大禮。隨后由伴郎和伴娘引出新郎和新娘站在花堂前,在主持人的吆喝聲中,完成慶典儀式。儀式一般為五項:一是向“ 和合二仙”行叩拜禮;二是證婚人講話;三是主婚人致謝辭;四是新郎新娘行叩拜大禮。主持人高喊:“一拜天地喜神安,二拜祖宗大吉祥,三拜親屬父母恩。”最后一項是夫妻互換禮物,相互對拜,送入洞房。此時鼓樂嗚奏,鞭炮轟鳴,笑語歡呼,喜慶非凡。
  入洞房,即將新娘送到住處。新娘的住處叫“洞房”,是因為華夏先祖堯、舜二帝成婚時都在山洞里,故相沿數(shù)千年,新婚夫婦的住處一直被稱為“洞房”。新娘入洞房前,男方事先于門檻下放一馬鞍,鞍下放一紅紙包的喜糕。新娘頭頂紅綾在伴娘和攙扶婦女的帶領(lǐng)下“跨鞍橋、腳跶糕”進入洞房,其意為“過鵲橋,結(jié)良緣,步步登高。”新娘進門后,要面對“喜神”方位而坐,伴娘從新娘頭上取下一枝花簪,插在墻壁最高處,其意為“插得高,養(yǎng)得早,明年生個好寶寶。”洞房內(nèi)要點長明燈,徹夜通亮。新郎回來后,要揭去新娘頭上的紅蓋頭,此時才能看清新娘的容貌。隨后行“合巹禮”、“飲交杯酒”,還要讓新娘喝一碗淡鹽水,寓意為“千里姻緣一線牽”。有的還會讓新郎和新娘合吃一碗“和氣面”,或一碗“子孫餃子”。
  這些禮節(jié)過后,鬧洞房的會一擁而進,說笑話、逗樂趣,讓新郎和新娘做出許多難以為情的事。比如“吃鮮桃”(讓新郎吮吸新娘的乳房);吸過橋煙(新郎將煙卷橫噙在口中,新娘一頭點煙,一頭吸煙);摘花兒(將石榴花吊在頂棚上,讓新娘用嘴銜下,新娘夠不到,要新郎抱著舉起來)等。鬧洞房花樣千奇百怪,其目的是讓一對新人盡快熟悉起來,在熱鬧的氣氛中相互關(guān)愛,相互體貼,拉近彼此間的情愛。正因為鬧洞房有促進一對新人從生疏到親愛的意義,所以一直沿習(xí)成俗,成為婚慶典禮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。如果誰家因各種原因,在新婚之夜無人鬧洞房,主人會在窗戶外邊放一把掃帚,再把窗戶紙捅開一洞,以示避兇呈祥?;榧迲c典雖然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不斷簡化與變革,但其中許多禮俗已同人們的道德規(guī)范與和諧理念融為一體,成為深入人心、難以消除的模式,至今仍頑強地流傳著。
  4、婚后。指男女雙方新婚后的一連串活動,主要有:謁公婆、拜鄰里、回門、謝媒人四項。這些活動都包含著孝悌、友善、報恩、和諧的深刻含義,對一對剛成家的新人來說,具有很強的教化啟示作用。
  一是謁公婆,新婚第二天一大早,新媳婦要拜認長輩宗親。新媳婦起床后,婆婆讓自己的小女兒或者小孫女到新媳婦房內(nèi)送一盆洗臉水,新媳婦要贈送小女孩包錢的紅包,或者香皂、發(fā)卡、手絹、圍巾等禮品。新媳婦梳洗打扮好后,由新女婿領(lǐng)著,到家中最年老的長輩屋內(nèi)去行拜見禮。屆時全家人都聚集在這里,家族大、人口多的人家,會開列一個輩分名單,讓新女婿的哥哥或姐姐依據(jù)名單,按長幼順序依次介紹;家族小、人口少的家庭,由新女婿直接介紹。拜見時一雙新人要同時行禮,稱作“行雙禮”。凡給長輩行禮時,要先恭恭敬敬地稱呼,再行磕頭作揖禮;凡給平輩行禮時,也要先稱呼,再行鞠躬作揖禮。新媳婦的作揖禮是將雙手上下微扣,舉至右側(cè)腰間,上下擺動三下。行完禮,長輩們都要給新媳婦拜禮錢,過去一般為十元、八元、五元或三元多少不等的紅包。
  有些家庭,因有鄰居們參加,他們會想出一些怪點子來逗樂取笑,以增加歡樂氣氛。比如:當新媳婦拜見婆婆時,有人會突然給婆婆抹上一臉鍋底黑,讓婆婆出點洋相。也有的會給做公公的打扮一番,戴頂破草帽、綁個長發(fā)辮、抹個三花臉、脖子上戴串山藥蛋、紅辣椒等,叫他坐好后,讓新媳婦為他點煙、倒茶。無論如何逗樂,長輩們都不失身份,兒女們也都能體諒,一家人在其樂融融的氣氛中相互認識、相互關(guān)愛,使家庭更加和諧溫馨、美滿幸福。
  二是拜鄰里,也稱“拜巷”或“拜村”。一雙新人在婚后第二天早飯后,新女婿由伙伴領(lǐng)著,新媳婦由本家嫂子或小姑子領(lǐng)著,到村中挨門挨戶地行拜見禮。一般是新女婿先去拜,新媳婦隨后去拜。登門后,是長輩的先稱呼,然后行磕頭作揖禮;是平輩的行鞠躬、拜揖禮。拜完后,有些關(guān)系特別親密的鄰居,會在家中置一桌酒席,一般為一個火鍋、四盤菜,加上烙餅或油條作為主食,請新媳婦上門吃飯。既有增進相互間友誼的意思,也含有借談話之際,考察一下新媳婦是否知書達理,聰明伶俐。如果懂規(guī)矩知禮行,便可與之深交;如愚笨或不誠實,以后便可疏遠一些。
  三是回門,也叫“回面、拜門禮”,過去一般是新婚后的第三天,由新女婿陪同新媳婦一起回岳父家叩拜。
  回門時新女婿要攜帶禮品,過去常用作禮品的有:白面 8 斤、豬肉 2 斤、糕點2 斤、燒餅十余個。后因面食、豬肉過于平常,改為白酒 2 瓶、香煙一條、香茶一桶,加上糕點 2 斤,稱作“四色禮”。
  過去回門大都以步行或乘車馬為主。如果路程近,家中又不太富裕,小兩口便會步行而去;如果路程較遠,或者家庭富裕,多為乘馬車去,也有乘帶有篷子的轎車去的。
  回門這天,岳父家要設(shè)筵席招待,屆時,女家各輩親屬和左鄰右舍會來幫忙作陪。
  新女婿到了岳父家,先用茶點,茶點過后要拜祖先和所有長輩。凡是長輩的,新女婿都要行跪拜禮;凡是平輩的都要行鞠躬禮。行禮后,再入茶座,與陪客們坐談。這時,新媳婦家的兄弟、姊妹,或侄兒、侄女,都會以倒茶、點煙為由,對新女婿進行多方逗樂取笑,表面上是表示友好,實質(zhì)上是考察新女婿是否聰明機靈,有無才德。如果智力不高、見識低下,會留下許多笑柄,成為笑談。
  茶點過后要用餐,一般為早面午席。早面為臊子面,午席為十全、十二起、十三太保等。席間,新女婿可借機“偷拿”一些小東西,如酒杯、湯匙、竹箸等,其講究:一是“偷拿”的越巧妙,越能顯示新女婿的精明能干;二是說新女婿是岳父家的半個兒子,能顯示出行為隨便、親密無間的意思;三是將東西帶回,可預(yù)示借岳父家的光彩,使自家興旺發(fā)達的意思。
  吃飯時,新媳婦的嫂子或妹妹會端來一盤餃子,敬送新女婿。新女婿要憑借智慧識破其中玄秘,因餃子中除肉餡外,還會有辣椒、黑醬、鹽塊、堿面等食物,若不小心,一旦吃入口中會狼狽不堪,招致哄笑。也有新媳婦的弟、妹、侄兒借讓菜、倒茶之機,將剪成烏龜形狀的紅紙裝入新女婿的衣袋內(nèi)。吃完飯后,新女婿要認真清理,如發(fā)現(xiàn)不了,帶回家中,會被認為是當“鱉”給抓了。
  回門結(jié)束,一雙新人回家時,岳父家要為女兒帶回一些禮品,除食物外,還要有一包稷子米、罍壺、茶碗等,其意為企盼女兒家快快生子繼業(yè),延續(xù)家門;一包咸鹽、堿面和木炭等,其意為盼望女兒家衣食無憂,柴米油鹽樣樣風光;一包發(fā)面肥頭,其意是祝愿女兒家快速繁榮昌盛、興旺發(fā)達。
  四是謝媒人,因媒人在婚前穿針引線,跑前跑后,費盡口舌,功德無量,所以婚后,男方家要專門進行答謝。
  答謝方法有兩種,一是男方家在一對新人回門后,擇一吉日,為媒人下請?zhí)?,邀請媒人到家中就餐。請?zhí)饷姹貙?ldquo;媒勞奉迎”四個字。里邊寫明時間、地點、恭請人等內(nèi)容。下請?zhí)麜r要讓送帖人帶去禮品盒,內(nèi)放糖餅、糕點、名煙、名酒等禮品。媒人來后,要設(shè)筵招待,一般為早面午席,席為九鳳朝陽或十全席。二是男方不設(shè)筵請客,讓新女婿帶著新媳婦專程登門致謝,去時所帶禮品過去一般為:緞被面一條、豬肉一吊、香煙一條,白酒一瓶。以后改為不拿被面、豬肉,而拿高等糕點、白酒、香茶、名煙等。去時多致謝辭,以答謝媒人的辛苦之勞、成人之美。
  5、特殊婚姻。是指與在正當年齡、通過三媒六證、雙方家庭同意由男子迎娶女子的正?;橐鲋獾钠渌橐霈F(xiàn)象,如“招贅婚”,“招夫養(yǎng)子婚”、“轉(zhuǎn)房婚”、“寡婦婚”等。除此之外,還有一些違背常理的婚姻現(xiàn)象,這些婚姻雖然都存在著危害,但在過去卻普遍存在,構(gòu)成了社會上一種不良的婚俗。這一婚俗往往會給青年男女的健康成長、家庭的和諧美滿釀成許多悲劇,只有在新婚姻法的約束和打擊下才逐漸消除。
  一是招贅婚。也叫“倒插門”。過去形成這樣婚姻的原因有兩個。一個是男方家里男孩子多,生活較為貧困,無力為孩子張羅娶媳婦;另一個是女方家有女孩而沒有男孩,有一定的家產(chǎn),需要招個女婿養(yǎng)老送終,繼承家業(yè),延續(xù)香火。結(jié)婚方法也有兩種,一種是男子招到女家要簽訂協(xié)議書,改名換姓,有“小子無能,隨妻改姓,招到女家,養(yǎng)老送終”的文字協(xié)約。所以稱之為“死招”;另一種是成婚后,男子雖然為女方家中一員,但不改換姓名,能承繼家業(yè),對女方父母盡養(yǎng)老送終的義務(wù),所生子女多數(shù)隨女方姓氏,也可以隨自己姓氏,所以稱之為“活招”。
  這種婚姻在過去之所以特殊,是因為男子非家族中血緣相傳,所以受到家族歧視,不能進入祠堂祭祖,不能參加家庭的重大活動。
  二是招夫養(yǎng)子婚。已婚女子生育子女后,丈夫突然去世,家中公婆年邁,一家人關(guān)系和睦,子女年幼,無力撫養(yǎng),如果女子自己改嫁,會給家庭帶來巨大不幸。面對這種情況,公婆會同意兒媳婦招夫進門,養(yǎng)老撫幼,支撐起家庭。招夫所生子女,往往會隨父姓。這種婚姻會受到鄰居們的同情與認可。
  三是轉(zhuǎn)房婚。也叫“叔嫂婚”,即指弟弟娶亡兄之妻,稱之為“小叔接兄嫂”;也有兄長娶亡弟之妻的,稱之為“大伯接弟媳”,這種婚姻多由家中長輩撮合,使子得到親緣的撫養(yǎng),家庭不致破裂。這種婚姻只要男女雙方?jīng)]有異議,子女不反對,會是一種不錯的結(jié)合。當然也會因各種原因,最后導(dǎo)致矛盾沖突加強,家庭破裂的。
  四是寡婦婚。在封建社會里,婦女的地位一直很低,在“三從四德”的約束下,只能從一而終,自己雖然很年輕,但丈夫死后不能改嫁,要堅守貞潔,有“好馬不備雙鞍,好女不嫁二男”的說法,致使婦女沒有自主選擇婚姻的權(quán)利。個別婦女不甘心終生孤單,沖破牢籠,選擇新的夫婿,也只能是在晚上偷出村外,攜帶包裹悄悄離開。就這樣也往往會被人指責,視為不屑。
  除了這些特殊婚姻外還有許多不良婚俗:
  一是指腹婚。也叫“胎婚”。過去這種婚姻多是兩家人世代友好,適逢雙方妻子身懷有孕,在未分娩之前,雙方口頭訂立“君子協(xié)議”:同生男或同生女,長大結(jié)為金蘭之交;若一個生男一個生女,長大后結(jié)為夫妻。于是兩家共飲“同心酒”,定下“胎里親”,以實現(xiàn)“早生子,早得福”的愿望。這種婚姻在兒女長大后,有的會成為真正的夫妻,使兩家關(guān)系錦上添花,益發(fā)美好。也有的因兩個孩子長相差異太大,
地位變化不同或者志趣、愛好、學(xué)識等多方面難以彌合,致使婚姻不能實現(xiàn)。因為只是口頭說定,并無文字協(xié)議,所以并不影響兩家關(guān)系。
  二是襁褓婚。男女嬰兒在剛生下不久,就被兩家父母,經(jīng)媒人做證,訂下婚姻之盟。這種婚姻多數(shù)是兩家世代深交,為了延續(xù)情誼而促成的一項協(xié)定。也有出于兩個家庭的政治目的或經(jīng)濟依賴,過早地結(jié)為“秦晉之好”。這種婚姻多數(shù)得不到實現(xiàn),大都為兩個孩子長大后竭力反對致使婚姻破裂,同時也會傷害到兩家情誼。
  三是娃娃婚。一般是在兩個孩子十歲以前由兩方家長做主,為他們訂下“娃娃親”。過去,這種習(xí)俗的來源是家長們?yōu)榉乐古⒃酱笤讲恢靛X,男孩越大越難找媳婦,所以早訂婚,早了卻心事。因為訂婚早,所以成家也早,往往在十五六歲時兩方家長便張羅著辦婚事。在“早成婚、早生子、早接力”這一思想意識的支配下,娃娃親就成了早婚的根源。但“娃娃親”能成為理想婚姻的概率并不大,許多孩子長大后,因各種原因推翻婚約,給兩個家庭的關(guān)系蒙上了陰影,也為他們自身的心理造成了創(chuàng)傷。
  四是童養(yǎng)媳。過去窮苦人家生下兒女養(yǎng)不起,或者是遇上災(zāi)荒年,母親拖著兒女們外出討飯,為了給女兒找一條活命的生路,就只好忍痛把七、八歲的女兒送給家境稍好的家庭作為童養(yǎng)媳。這些家庭,雖然暫時有吃喝,但兒子多,等他們長大后害怕找媳婦困難,便接受了這種形式的婚姻。童養(yǎng)媳也要聘金,但數(shù)額多少不等,依據(jù)婆家富裕程度而定。童養(yǎng)媳到了婆家,年齡稍大,便要承擔起繁重的家務(wù)勞動,名為媳婦,實為幫工,處在受壓迫、受折磨的地位。其中多數(shù)長到十四五歲時,便與家中男子成婚,叫做“圓房”。也有少數(shù),因各種原因另嫁了他人,被童養(yǎng)過
的家庭就成了娘家。
  在童養(yǎng)媳中,還有一種叫做“奶媳婦”,是女孩剛出生,因無力撫養(yǎng)便送到了男方家,由婆母哺乳養(yǎng)大。這種童養(yǎng)媳生活處境要好的多,多數(shù)被當做親兒女對待。長大后或當媳婦,或另嫁他人,婆母關(guān)系都會親如母女。
  五是表親婚。也叫“親緣婚”或“親上親”。多指姑表兄妹或者姨表兄妹之間的婚姻。過去,因思想觀念封閉,女孩很少外出,與男子交往更為稀少,只有表兄弟因常來家中,自幼相識,兩情相悅,青梅竹馬,所以長大后心生愛意。在雙方家長的撮合下結(jié)為夫婦。不過姑姑家的女兒不能嫁給舅舅的兒子,這種婚姻被視為“倒流骨血”,屬于鄉(xiāng)規(guī)禁忌之例。
  近血緣結(jié)婚會造成嬰兒畸形,影響正常發(fā)育,通過優(yōu)生知識的普及,已經(jīng)被廣大群眾所認識,所以這種婚姻已逐漸消失。
  六是換親婚。也叫“打換親”,是過去的一種互換弟妹為妻或互換女兒為媳的。兩個生活十分貧困的家庭,在買賣婚姻非常嚴重的情況下,有女兒的不愁嫁,有男孩的卻娶不起媳婦,而雙方家庭又各有一子未婚,一女待嫁,經(jīng)人說合,相互換禮,彩禮全免,擇定婚期,同時辦事。雙方結(jié)婚后,男子一般多無異議,而女兒都會感到很委曲。因為做女兒一場,不能風風光光地嫁人,不能改換貧窮現(xiàn)狀,覺得難以接受,但多數(shù)是出于孝敬父母,不忍心看到家中兄長或兄弟終生難以成家,便只好勉強答應(yīng)。這樣的婚姻,雖然事先有不得尋找事端的協(xié)議,但釀成悲劇者時有發(fā)生。因為它完全違背了男女雙方自身的愿望,屬于“捆綁式”的婚姻。
  七是荒婚。也叫“搶婚”,這是過去有錢人家盛行的一種婚俗。有的是男女雙方訂婚后,男方家中長輩年老生病,且病情垂危,也有男方自身突然發(fā)病,且病勢不輕,這時他們想借助婚喜幸免危難,便要舉辦婚禮,讓媳婦過門。對長輩可能會產(chǎn)生一種慰藉,對女婿可能會因喜好轉(zhuǎn),所以稱作“沖喜”。這樣就出現(xiàn)了未婚夫臥床不起,迎娶時新媳婦只好抱一只大公雞來拜堂,也有讓小叔子代為拜堂的。也有新媳婦剛過門,女婿就命歸西天,致使媳婦終生守寡,成為“未亡人”。而家中長輩在舉辦婚禮前突然去世,只好用紅布遮蓋喪房,辦完婚事后再來治喪,俗稱“壓喪辦婚”。這樣的婚俗帶有極大的強迫性,完全違背男女雙方的自愿選擇,于建國后基本廢除。
  八是一夫多妻。這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一種極不平等的婚姻制度,多發(fā)生在有錢有勢的人家。一種原因是富戶人家的男子雖然已經(jīng)結(jié)婚,但妻子不會生育,在“不孝有三,無后為大”的封建禮教影響下,便再娶小妾,為其生子,延續(xù)香火;另一種原因是家中財勢很大,為了炫耀自己的財富和勢力,三房四妾的往家中娶,成為姬妾成群、美女扎堆的豪富。這種一夫多妻制在建國后新婚姻法的制約中得以消失。改革開放后,不少暴富的老板,甚至身居要職的高官,又有養(yǎng)情婦、娶小三的現(xiàn)象,構(gòu)成事實上的重婚。這一不良現(xiàn)象在新的民事訴訟法中以重婚罪論處,加上黨的廉政建設(shè),已經(jīng)得到有效的遏制。
  九是冥婚。也叫“鬼婚”或“陰婚”。過去,人們普遍認為,人死后必須要男女合葬,否則就會成為孤魂野鬼,難以超生。特別是家中有長輩因殘疾或疾病終生未娶,死后獨自下葬,后輩人會于心不安。也有父母一方因外出突然遇難,尸骨難以找回,家中所留者死后獨葬,做兒女的也于心不忍。在這種情況下,有的是做一面人、剪一紙人或者做成一牌位代人與之合葬。有的則是四處托人買一女尸與亡人合葬。下葬時一般要隨男方殯葬同時舉行。先將女方牌位放入小轎內(nèi)迎娶到家,牌位上寫明女方生卒年月日,蒙上紅布,插上榴花,女方送親人要披紅戴花,隨靈柩一起返回男家,舉行殯葬儀式后,將雙方靈柩同時下葬。凡買女尸者,要付給一定數(shù)額的彩禮,合葬后,兩家結(jié)為姻親,禮尚往來。這一婚俗雖有很強的封建迷信色彩,但卻飽含著兒女們的孝道之情,所以至今仍在延續(xù)。
  十是買賣婚。過去在婦女社會地位非常卑賤的情況下,買賣婚姻極為盛行,不少貧困家庭把女兒當商品一樣出賣。他們借女兒出嫁、訂婚,大量索要錢財。有要養(yǎng)老錢、要建房錢、要還債錢,甚至要買棺材的錢。致使許多男孩因無錢娶不起媳婦,或者娶下媳婦負債累累,壓得終生喘不過氣來。買賣婚姻沒有明顯的法律界定,在訂婚過程中,女方索要財禮已成為一種慣例,相沿成習(xí),時至今日,依然存在。只有在物質(zhì)十分豐富、社會文明非常發(fā)達的情況下,才能得到根治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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