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禮俗

四、擇日
作者:楊浩有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9-06-21    瀏覽:
  就是選擇死者安葬的日期。擇日一般都要避開忌日,忌日為農歷每月的初一、初七、十一、十七等。古人講究七日為重日,也稱“重殤”。就是說在忌日這天舉喪,家中會連喪兩口。如死者死在忌日,入殮時要在死者身上再放一小棺材,內放一塊肉,以此做為“重殤”的破解之法。據(jù)說,忌日的講究源自于古代,古人死后,要為亡靈超度,請和尚道士舉行法會。法會要連做七場,每場七日,總數(shù)為七七四十九天,于五十日時才能下葬。由此才形成“一”、“七”為忌日的說法。后來因一般家庭都沒有能力舉辦法會,不需要停柩四十九天,想要將死者提前安葬,于是便有了在“頭七”或“二七”內舉辦喪葬儀式的選擇。一般死者年紀不大,而且尚有老人在世,便會在“頭七”內舉辦喪事。如死者年齡大了,兒孫們都舍不得讓老人過早地離家而去,便會選擇在“二七”或“三七”內舉辦喪事。這一擇日的風俗源自于古代對亡靈的超度,也深含著后輩子女對死者舉辦喪事的嚴謹和隆重之情。
上一篇:五、選墓
下一篇:三、服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