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
作者: 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20-11-05 瀏覽:
【典源】《左傳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。”
【典義】“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”的本義是,來文的不能觸犯順理的人,來武的不能躲避仇敵之輩。陽處父用此避免了晉、楚一次爭斗。故而后世又以“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”視為戰(zhàn)役的謀略。
【典實(shí)】公元前627年,晉國的陽處父率兵攻打蔡囯,楚國的斗勃率師前來救援,和晉軍隔著泜水對峙。陽處父擔(dān)心,派人對斗勃說:“我聽說:‘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。你如果想戰(zhàn),那么我就后退三十里,你渡河再擺開陣勢,早打晚打都聽你的。不這樣那就讓我渡過過去緩口氣。耗日子,費(fèi)錢財(cái),誰都沒有好處。’”于是就駕上戰(zhàn)車等斗勃渡河。斗勃想要渡河,成大心說:“不行。兵不厭詐。晉國人等我們半渡而擊之,戰(zhàn)敗而后悔,哪里還來得及,不如我們后退三十里待敵。”陽處父聽說楚師后退三十里,也從容地撤師回國了。就這樣,避免了一場戰(zhàn)爭。